1.将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23年度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之中。
2.5月,在“红十字博爱周”活动现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3.5月,到咸宁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普法宣传。
4.按要求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并参加学法考试。
5.在法律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活动期间,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单位显示屏、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活动现场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