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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农业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种子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行动计划

1、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时限:2023年4月);                                                2、开展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3、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法制建设培训班(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前);                                                                              4、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5、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6、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7、利用多种平台和形式,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