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2023年度税收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2023年5月份)
2、开展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023年12月31日前)
3、参与“法治热线”开展普法。(2023年12月31日前)
4、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2023年5月30日前)
5、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培训。(2023年12月31日前)
6、组织新提任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2023年12月31日前)
7、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2023年12月31日前)
8、组织至少一次税务人员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旁审;组织税务人员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学习、测试,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12月31日前)
9、运用“咸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税法宣传。(2023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