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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

行动计划

1、制定2023年度税收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任务。(2023年5月份)

2、开展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023年12月31日前)

3、参与“法治热线”开展普法。(2023年12月31日前)

4、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2023年5月30日前)

5、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法治专题讲座等培训。(2023年12月31日前)

6、组织新提任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2023年12月31日前)

7、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2023年12月31日前)

8、组织至少一次税务人员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旁审;组织税务人员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的学习、测试,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12月31日前)

9、运用“咸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税法宣传。(2023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