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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咸宁市委员会办公室

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政协章程、市普法办规定的学法内容等。

行动计划

1.制定出台《2023年市政协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完成时限:4月中旬)

2.制定出台市政协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4旬)

3.落实机关学法制度。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载体,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协章程纳入主要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完成时限:全年)

4.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机制,持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政协委员(干部)培训班、研讨班的重点课程,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引导机关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观点、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完成时限:全年)

5.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完成时限:12月上旬

6.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5月份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全媒体、运用案例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实践。(完成时限:5月

7.深入宣传与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创新发展、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完成时限:全年

8.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反诈防骗、防范非法集资、依法信访、交通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剖析酒驾、醉驾案例,在机关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完成时限:4月

9.推动政协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咸宁市古桂保护条例等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依章程依条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完成时限:全年)

10.丰富开展“请进来”学法活动。邀请咸宁普法讲师团讲师其他专家教授、本机关相关人员对政协机关领导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讲座。(完成时限:全年)

11.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市普法办《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完成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确保12月份机关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优秀率95%以上。(完成时限:12月上旬)

12.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聚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尊重实际,注重实效,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时限: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