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咸宁市统计局

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典》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

行动计划

1.结合《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市统计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

2.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班、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文件;

3.组织好集中学法。致力于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将法律法规作为党支部或党小组必学内容,邀请法律顾问举办一期法律知识讲座;

4.强化专业人员的普法责任。动员专业人员积极参与普法,努力形成全市统计干部职工人人都是普法者的良好局面;

5.坚持网络学法。利用湖北省法宣在线、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督促市局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活动,确保12月1日前法宣在线每人学分达到2400分和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40个课时,确保年终全省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组织好全市统计干部参加省局统计法律知识培训;

6.开展统计法规培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各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校主体班教育培训必修课;在各类统计培训班中,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

7.加强重要时点普法。开展“网上+网下”宣传,通过统计法颁布40周年、“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在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活动,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开展统计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发放统计普法和统计指标填报宣传折页;做好《咸宁统计月报》《咸宁领导干部手册》《咸宁统计年鉴》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