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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审计局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行动计划

制定2023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要点。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2次以上;领导干部发挥发挥带头作用,高质量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

  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新任职干部、新进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不得少于1次;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制度,参加咸宁广播电台《法治热线》进行审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法治学习宣传活动,法制讲座及业务培训举办2场以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要求的其他各类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持续推行法治宣传队建在审计组,依托审计组送法普法;切实落实新修订审计法,修订审计业务文书,编发《审计执法流程规范指南》,编纂《审计案例汇编》和《审计发现问题风险提示清单》;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