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面。”“条规引用不规范,没有精准到条、款、项”……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陈丹凤边翻阅案卷,边向办案人员“找茬挑刺”进行评查。
为进一步抓牢执纪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通山县纪委监委通过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全覆盖机制,以评促改、以评促学,实现案件质量提档升级,推动案件办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研究出台《通山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试行)》,从组织机构和职责、评查范围类型与方式、评查标准和内容、评查要求和流程、评查结果运用等方面划定“标尺”。由案管室牵头成立评查组,从各室部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人才库,建立“案件承办单位自查自纠+评查组常态化评查”相结合机制,按照“审核从细、尺度从严”要求,对案件逐一“过筛”,实现“一案一评查”。
评查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按卷宗规范性、办案程序、安全与案件实体,审理卷两大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11方面,列出87条扣分情形和对应分值,针对评查中扣分情况分门别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一反馈至承办单位,并全程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同时,将案件评查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推动各室部组及乡镇纪委进一步树立查审全流程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意识,倒逼办案人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断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平台的搭建,改变了以往各办各案、横向交流缺乏的局面,不仅有助于全面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也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集团作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综合运用个案咨询、案件会商、专题授课等方式,有的放矢强化培训指导,为纪检监察干部搭建业务实战的“练兵场”、比拼技能的“大舞台”,以业务能力提升促案件质量提升,确保每起案件办成“铁案”。(通山县纪委监委 阮娅慧)
编辑:通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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