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辱使命办铁案 ——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汪波
●记者 原子 通讯员 蒋昊 王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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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8 日,5000 万次网 络投票加专家评审,改革开放40周年 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正式产生,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 员、刑一庭庭长汪波光荣上榜!
40年40人!主办单位对汪波的入 选评语是:2014年至2018年间,他先后 审理了刘汉、刘维涉黑案,李春城案等 重大刑事案件,均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忠诚履使命,秉法办铁案,体现了一位 人民法官的优秀品质和大无畏精神。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政法系统涌 现了大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为改革开 放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人物。汪波 何以能当选?他有哪些感人事迹?
1 勇挑重担承办中央专案
采访汪波并不容易。2018 年 12 月 25日和26日,记者两次前往咸宁中院采 访汪波未果。经过几次预约,两天后的 12月28日晚8时许,记者终于见到了还 在办公室加班的汪波。
“真抱歉,这几天都在忙开庭。”听明 记者来意,汪波一脸歉意:“入选改革开 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这 个荣誉属于咸宁中院这个大集体,院里 其他法官比我做得更好他们更优秀。”
1992 年8月,22 岁的汪波从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分配到原咸 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经济审判庭 当一名书记员。后历任经济审判第一庭 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副庭长、审监庭庭 长。2013年11月,中央政法委将建国以 来我国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1·10”案件交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咸宁中院领导经过精心挑选,将 时任审监庭庭长的汪波抽到“1·10”专案 组,担任第六案审判长和主审人。
一直从事民商案件审理的汪波接受 任务时犹豫了:此前从未办理过一审刑 事案件,在学校学习的也不是刑法专业, “1·10”案又是全国关注的大案要案,自 己能否担此重任?
看到汪波疑惑的目光,院领导给他 鼓劲:我们相信你,你一定能干好! 院领导的信任给了汪波信心和力 量。
其实院领导挑选汪波到“1·10”专案 组是有考量的,自大学毕业进入法院工 作以来,汪波一直在办案第一线耕耘,成 功办理了多起棘手的民商事案件,有丰 富的办案经验。
“1·10”专案第六案的案卷材料就有 170余册,在七个案件中位列第三,工作 量及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接到任务后汪 波就开始认真阅卷,熟悉案情,撰写庭前 会议提纲和庭审提纲,针对庭审中可能 出现的问题制作了50余个庭审预案。
为写好该案的判决书,汪波认真学 习最高法院的文书样式,查阅借鉴一些 优秀的刑事判决书如何摆事实讲道理, 明法理拈轻重。经过10余次的修改,字 斟句酌的判决书定稿后受到了省高院同 行的高度评价。
2 调解高手的“五个到位法”
汪波因办理“1.10”专案而出名,其 实调解民商案件也是他的“强项”,他在 咸宁市中院有“调解高手”的雅号。从担 任审监庭副庭长至今,他所办理的案件 没有一件因事实不清或者适用法律不当 而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
在担任审监庭庭长期间,他总结出 的“五个到位法”(用心庭审,对案件事实 把握到位;明确争执焦点,对法律和法理 把握到位;细心观察,对当事人的诉讼心 态把握到位;全面了解案外事实,运用法 官平衡技术,对弱势方救济到位;深入揣 摩,对解决争执的用语及方式方法把握 到位)被咸宁市中院当作办案调解经验 在全市法院推广。
2009年,赤壁市民王某与该市某汽 车运输公司签订了客车产权转让及客运 线路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汽运公司负责 保证王某的客运线路,王某以汽运公司的 名义为车辆办理保险及经营许可证,王某 每月向汽运公司交纳11205元的租赁综 合费,运营期间所有的风险由王某自行承 担。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王某对车辆维 修保养不善,导致客车自然报废,造成乘 客货物损失10万余元。
由于该车辆没有 承保附加自然险,所有损失保险公司不予 赔偿。王某遂起诉汽运公司要求免去其3 个月的租赁综合费。此案经一审、二审判 决处理,王某均表示不服,提起申诉。
在 再审中,汪波仔细阅读案卷,并多次深入 当事人所在地调查案情,了解到王某因此 次交通事故,车辆毁损以及赔偿乘客货物 损失,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如果简单地按 照双方合同约定判决此案,不利于矛盾的 解决。汪波反复做汽运公司有关负责人 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汽运 公司免去了王某所欠各种费用和租赁综 合费共70000余元,王某自愿为汽运公司 垫付诉讼费3000元。
汪波常说,作为承办民商事案件的 法官,一定要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分清是 非责任,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细致做好 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官 司输在哪里赢在何处,这样双方当事人 就会心服口服。
3 “扫黑除恶”业务挑大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发布后, 咸宁市中院及时成立“扫黑除恶办公 室”,并将该办公室设在汪波所在的刑一 庭,汪波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对 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案件进行庭审业 务指导。
咸宁市中院曾办理过刘汉等36人特 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直走在全省法院 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前列。名声在 外,压力更大。作为全院扫黑除恶案件庭 审业务指导,汪波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起 草全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 作方案》,参与省高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证据收集指引规则》的制定,对各基层院 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研判,对证据收集、 事实认定提出建议等,汪波事必亲躬 。
在督导督查过程中,汪波发现个别 基层院在受理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时,案件协调、宽严相济政策落实和量刑 平衡有些不到位,遂及时向院分管领导 报告,市中院党组迅速出台整改清单挂 牌督办,使涉黑涉恶案件办案效率和质 量得到了提高。
2018 年 9 月 28 日,杨某等 5 人涉嫌 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拘禁一案,在 赤壁市法院开庭审理。从立案到开庭, 仅用了25天,创下了咸宁两级法院办理 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的最快纪录,5名被告 人全部认罪悔罪。
2018年10月16日,有2018湖北扫 黑除恶第一案之称的阮建国、佘益功等23 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及对单位行贿罪一案在咸安区法院一审公 开开庭审理。该案由于提前介入,准备充 分,庭审现场指导得力,最后宣判时主犯阮 建国和其他22名罪犯均表示认罪服法。
咸宁中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 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省高院的好 评。省内外多地法院先后派员到咸宁中 院学习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经验。
4 同事家人眼中的 “拼命三郎
提起汪波,咸宁中院刑一庭副 庭长董伟一脸敬佩:平时看他温文 尔雅,办起案来可是“拼命三郎”。
2015年3月20日,遵照最高 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决定,咸宁 市中院对十八大后落马“首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 滥用职权案受理立案。汪波受命 担任该案主审法官。在立案受理 之前,汪波已提前介入了此案。
而此时正值2015年春节期间,为 了熟悉案情,汪波一头扎进办公 室,一日三餐吃住在法院,日夜加 班阅卷,和同事一起讨论案情。
该案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同 年10月12日一审宣判。由于事 前准备充分,整个庭审活动严格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李春城当庭 认罪悔罪,此案被司法界评价为 审理职务犯罪的又一标杆案件。
在咸宁中院刑二庭副庭长王 益民的眼中,汪波不仅是良师更 是益友。
“只要有新的法律颁布和新 的司法解释出台,他都会在第一 时间学习领会,然后指导我们如 何在实践中运用,他对刑事审判 中法律政策的把握 、事实证据的 审查与认定、审判程序的依法操 作与法律文书的规范化等都有独 到的见解,他为咸宁中院刑事审 判能力水平的大提升作出了贡 献。”王益民说。
记者采访汪波时,他对记者 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为了工作, 我对家人的亏欠实在太多。
办理“1.10”专案,汪波在大半 年时间里不是开庭就是泡在办公 室里加班整理庭审提纲,根本无暇 顾及家庭,家务事全都落在爱人身 上。当年他女儿正在读高二,正值 备考关键阶段,由于办理“1·10”专 案没时间接送女儿,汪波做爱人的 工作,在女儿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小 房子住,并将年迈的父母从在黄石 阳新接来照顾女儿。
为了弥补对爱人和女儿的愧 疚,只要不办大案,汪波下班后都 会按时回家做饭炒菜,用一顿顿 美餐犒劳爱人和女儿。 “
他这个人办起案子来就忘 记了一切,我只是担心他把身体 搞垮了。”对丈夫的疼爱,妻子默 默记在心里。 凭着对法律的敬畏,对公平 正义的执着追求,对法官职业深 沉的爱,26 年来,汪波坚守法官 职业操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他的付出获得了上级单位、院领 导、同事和经办案件当事人的认 可和点赞。他被咸宁市中院授予 个人三等功、咸宁市委市政府授 予“十佳政法干警”、湖北省高院 授予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授 予个人一等功。
编辑:che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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