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以当好“三员”、强化“三盯”、打好“三战”、落实“三有”、坚持“三化”的主动作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当好“三员”,助力发展
当好“服务员”。疫情防控伊始,该县纪委监委14名包保干部主动下沉到包保的2个村(社区)、2个网格点开展联防联控,参加地毯式入户排查“点灯行动”,包保村(社区)均实现“双无”目标。向联系帮扶村增派由2人组成的防疫工作队,并将募集到的价值2万余元的酒精、口罩、蔬菜等物资送到群众手中。
当好“战斗员”。该县纪委监委干部在疫情警报拉响的第一时间就取消假期,其中:7名监督员和1名观察员常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专班,15个监督检查组每天深入12个乡镇和11个城区社区开展巡回监督。共出动监督检查组623批次、2133人次,督促整改问题362个,处分34人。
当好“护航员”。随着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胜利,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政策措施落实、行政审批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作风问题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十条”,严肃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主体责任、重点环节、重点政策”强化监督,助力疫后重振、灾后重建和高质量发展。
强化“三盯”,严明纪律
该县创新推行日常监督“32125”工作法,即明确“三份清单”:党委(党组)监督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构靶向监督清单、监督和被监督单位问题销号清单;落实“双联会议”:县纪检监察派出机构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推广“一本手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用好“两书建议”: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强化“五项督查”:专项督查、执法督查、跟踪督查、机动督查、问政督查,日常监督实实在在硬起来。
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2件,追责问责17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处分8人。
盯住“关键人”。该县明确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同时,要修订完善本年度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清单,明晰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督促党委(党组)所属基层党组织相应建立日常监督责任清单,逐级完善监督责任链条。
盯住“关键岗”。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位,县纪委监委6个派出纪检监察组会同所监督联系的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按照防控手册对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盯住“关键时”。紧盯元旦、五一、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该县紧盯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报账、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打好“三战”,护航民生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严厉打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扫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先后立案152件,处分151人,其中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打好扫黑除恶“歼灭战”。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扫黑办及公检法的协调配合,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健全线索通报、联席例会等制度。加强对政法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扫黑除恶推动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8件,已办结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目前正在核查20件,立案审查调查4人,留置2人。
打好脱贫攻坚“持久战”。该县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值守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大数据核查发现的1189条问题线索开展“六查三清”,查实327条,查否859条,查实率26%;共追责问责146人,其中处分8人,立案6人,诫勉41人,其他组织处理94人。
打好防汛救灾“突击战”。在汛期,由班子成员带队,成立督查专班,深入12个乡镇防汛点,围绕防汛物资储备、值班值守、巡堤查险等情况开展暗访督查,常杀“回马枪”,对防汛措施不实、履职不力问题当场指导纠正,督促立行立改。
落实“三有”,完善机制
有组织。该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动员会,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12个乡镇顺利落实“八有”建设,即有办公场所、谈话场所、工作设备、工作制度、监督对象名册、线索处置台账、案卷档案和工作经费。
有培训。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制度,共组织4期集中培训,培训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计400余人次。每季度安排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以案代训”或跟班学习。
有制度。该县纪委监委编印《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明确27项工作流程,并发放给全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村(社区)纪检委员通过在办公楼前公开栏“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三化”,锤炼队伍
坚持日常管理制度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修订完善21项内控管理制度和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汇编后发给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遵照执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和外出报备制度,坚持全员填报个人事项报告表。
坚持案件查办规范化。该县纪委监委试行安全“1+3”工作模式,即承办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实现“运动员”与“裁判员、医务员、评审员”的同步作业、同频监督,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依托工会开展“办案能手”技能竞赛,强化“乡案县审”,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加强对程序不规范、核查不彻底的责任排查,案件的办结率、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升。
坚持内部监督清单化。该县出台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制定19项负面清单,通过常态学习经常督、警示教育现场督、谈心谈话当面督、廉洁家访延伸督、及时通报公开督,以及网络平台筛查、重大事项抽查、共享信息排查、机动联合检查、梳理线索探查的“五督五查”工作机制,推动干部监督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先后发现各类问题15个,收集意见建议21条。
(通讯员 薛娇)
编辑:实习账户2
上一篇:
咸宁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工委 筑牢廉洁“防火墙” 铲除身边“微腐败”
下一篇:
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 赴驻点村开展消费扶贫
监察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在监察法规...
咸宁网讯通讯员刘洋报道:“许某2020年1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根据相关规定,从处分的次月起,工资应降一级,但你单位并没...
自《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以来,赤壁市纪委监委坚持高位推进、广泛动员,通过集中研学、个人自学、讲座辅导、流动课...
咸宁网讯通讯员许洁报道:“我诚恳地接受组织的处分,一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去年以来,该区纪...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能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二是处分程序是否规范,乡镇纪委办...
需要提醒的是,传统节假日和双休日,是党员干部、监察对象酒后驾驶的易发期,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盯住节点反“四风”,同...
据悉,今年以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向109人宣布处分决定,其中106人通过委托送达, 3人当场宣布,共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
据悉,今年以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向109人宣布处分决定,其中106人通过委托送达, 3人当场宣布,共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
咸宁网讯通讯员梅皇荣报道:“刚受处分的那段日子,十分难受,总感觉心里有个‘疙瘩’,干事也提不起劲……”6月30日,嘉鱼县...
咸宁网讯通讯员梅皇荣报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