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临近,家有幼生小和小升初孩子的家长问:“我家孩子该在哪里上学呢?”
18日,市教育局发布市中心城区今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记者就此采访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进行解读。
划片政策基本未变
据介绍,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统筹安排,学校实施,做到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校就读,统一划分片区,统一录取,统一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和以往一样,今年划片政策基本未变。坚持就近原则。相对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免试入学。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严禁组织招生考试。坚持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统一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已经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要保持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流动,要保证籍随人走。学生学籍需在区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咸安区教育局,在区县及市直间学校调取的,必须通过市教育局。学校不能任意转接学生。
新生入学需持证明材料
城区小学招生对象是,小学新生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可就近申请入学。对201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
七年级招生对象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学生或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
小学招生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和城区适龄儿童摸底情况下达招生实施意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扩充所辖学校招生规模,满足城区居民上学需求。
学校预录取,服务片区新生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学校预审核入学资格。市区教育局复核后,学校公示新生名单,组织报名。学校进入学籍国网下载模板,将新生信息上传到全国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学校凭小学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复印件、招生计划分别到市或区教育局审批注册学籍。
初中招生时,小学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住址信息,在小升初平台中将学生对应到指定片区。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预审核入学资格。
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初中学校公示新生名单,组织报名。
城区新增一小学部
为缓解温泉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位紧张的现状,市区两级政府决定对温泉辖区的泉塘小学、岔路口中学进行改扩建。
其中,岔路口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小学部。招生片区以岔路口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具体招生范围为:咸宁大道,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贺胜路,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加大对城区范围内部分学校的改造,不仅可以缓解城区入学压力,从长远发展看,还将进一步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
片内常住可上外校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是高新区范围内新建的一所实验性学校。今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新生招生以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分流起始年级新生为主,兼顾范围内常住居民,且必须是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该片区由于楼盘集中,入住人口多,适龄儿童人数大大超过了学校承载量,因此,该校以实际入住一年以上为标准。常住居民为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
为保证范围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对于2015年7月31日之后取得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入学。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区域人口密度过大,导致片区内学位紧张,采取多校划片是未来招生的发展趋势。
特殊群体入学统筹安排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家长要填写《咸宁市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下发《入学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部门汇总。随迁子女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就读。未通过相关学校审核的,其随迁子女由咸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对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从外地转入咸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须按照新生入学标准提供相应材料。转学以学期为限办理,不能学期中途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
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和军人子女入学。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入学分别按《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办理,我市引进人才依据市委人才办有关精神办理。
违规招生有处罚
今年,市教育局加大对招生行为的规范管理。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能开设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组织招生工作中,不能举行入学招生、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笔试。不能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市区就学,也不能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
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建立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学校之间交叉审核监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清退;凡违规招收的不及龄学生不予通过学籍注册审核,对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跨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对学籍资格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咸宁日报记者 马丽 通讯员 张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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