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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有新变化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5-21 15:44

体育中考集中测试取消,实验操作考试暂停,八年级等级折算科目考试取消……

今年中考有新变化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焦姣 通讯员 余茹

5月16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中考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记者走访相关部门,对于疫情下中考的相关变化进行了详细解答。

6月14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通知》明确规定,具有我市学籍或我市户籍的现九年级学生均可报名2020中考。具有我市学籍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具有我市户籍、学籍在市外、要求回我市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就读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我市接收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审核,于5月25日前办理转学手续后,由接收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方法:全市统一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5月19日—6月4日进行网上报名。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报名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网上报名操作,及时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经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并于6月20日前完成。

《通知》中规定2020年中考的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全市所有2020年的九年级学生必须参加中考。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7月20日,语文9:00至11:00;物理、化学(合卷)15:00至17:00。7月21日,数学8:00至10:00;道德与法制、历史(合卷)10:40至12:00;英语15:00至17:00。

4类学子中考可加分

《通知》规定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严禁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关于加分项一直都广受家长们的关注。疫情之下,优录加分政策也有一些调整。《通知》中规定,我市将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有以下5种情况的予以加分或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含公安、司法干警英烈),考试成绩加10分;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考试成绩加5分;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考试成绩加5分;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基教部门将于6月20日前完成优录、加分审核及信息录入工作(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6月30日前,将优录、加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移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生一经录取不得退档和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特长生招生资格审查和监督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分配生招生对象必须是所在初中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温泉城区学校参加录取的,必须在温泉城区学校就读一年以上。取消免试生。从2020年秋季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录取挂钩,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中考满分635分

2020年,我市中考科目分为文化科目、等级折算科目、实践科目,满分总分635分(去年680分)。

其中,文化科目:语文130分(从2021年开始调整为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4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

等级折算科目:2019年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合卷)以等级折算计分,满分20分。等级折算办法为:等级A比例为考生人数20%,折算为20分;等级B比例为考生人数40%,折算为16分;等级C比例为考生人数20%,折算为12分;等级D比例为考生人数20%,折算为8分(其中未参加报名考试的计0分)。未参加我市2019年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学业水平考试的要参加补考,参加补考学生在全市补考学生中依据等级折算计入中考总分。

实践科目:因受疫情影响,体育考试取消集中测试,由学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综合评分(满分15分),报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审核后(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绩计入中考总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暂停一年,相关知识在相应文化科目考试中予以体现。

现八年级因疫情影响,取消八年级2020年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学业水平考试, 2021年中考总分中不折算计分。

招生工作更加严格

为统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领导、协调解决全市招生工作有关问题,我市成立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完善信息平台。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应经市、县(市、区)基教或职成教部门审核后,交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学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信息、招生政策,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不得以任何方式虚假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宣传中考成绩、名次、升学率等。

强化安全保障。各级招考部门和考点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强化安全保障;要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卷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培训,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安全和质量。

规范招生行为。严守招考工作红线,遏制各类招生乱象,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严禁接收未参加中考或中考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地考生依省厅相关规定办理)或未办理录取手续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各学校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凡违规招生的,对该校招生计划进行调减,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追责。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一律不予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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