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进步相伴随,人们的生活需要也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例如,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以及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需要,特别是尊严、体面、自由等主观色彩很浓的需要,还有提升自身文化素质、追求全面发展的需要等日益凸显,这些成为衡量生活是否美好的重要因素,而不再是简单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这些“软需求”只有被充分地尊重、理解和满足,人们的生活水准和生活满意度才能有明显的提升,而这又将反过来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与发展。否则,即使经济发展了,人们对生活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也可能停步不前,甚至还可能出现倒退。我们做工作必须说服人,掌握群众。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因此,转变观念,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这些新的变化入手,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加顺利地展开并富有成效。当然,同时也必须注意到,以往的“硬需求”或者说物质需要仍然存在,并将持续变化与发展,也不能忽视和松懈,而应给予更高水准的满足。它们不仅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性维度,而且构成“软需求”及其实现的根基。(本报综合)
编辑:che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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