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顺
核心提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全文1.84万余字。我们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如何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首要的就是要逻辑的记住标题、系统的掌握要义,进而才能弄通弄懂全会精神。
一、《决定》是对重大历史节点即将到来的重大命题之破题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一切,都得益于我们的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和探索中逐步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作指导、做保证。新时代,我们正面临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节点,更需要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来指导,正如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方谈话时所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个时间节点正在来临,非常有必要对这个重大命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作出鲜明回答。可以说,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这个主题,破题恰逢其时。
二、我国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
制度和治理是这次全会高频多见的关键词,也是全会通过的《决定》的主题词。《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在这个逻辑关系中,制度是治理的依据和结果,治理是制度的实践和创新。正确认识制度与治理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是学习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的前提。
制度是现代国家与社会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制度是人们在建构秩序、创造治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丰富的,现代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必然要集中体现于制度的确立、成长、巩固与完善。任何制度的成长都有赖于其所蕴含的治理功能的发挥,任何制度也都不可能包打天下,所以,具体制度治理功能的发挥,还必须有赖于其它制度完善及其治理功能的发挥。可见,国家治理与制度成长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制度体系,治理无从谈起;没有治理实践,制度体系就无法成长。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并且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两句话是一个整体,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后一句规定了实现路径,我们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方向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执行力,是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能力越有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我们只有坚持和巩固好、完善和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反之亦然,通过国家治理效能的彰显,能更好的促进完善和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入。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革”的教训时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可见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核心要义是社会主义,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作为《共产党宣言》精神的忠实传人,中国共产党开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我们正在前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为我们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这是新时代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全面领导治国理政,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一个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书。
新时代我们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四个现代化”基础上的“第五个现代化”,但这不是简单的概念或范畴的变化,也不是在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之后附加的第五“化”,而是蕴含着全新内容的政治理念,是实现从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向全面现代化目标的历史跨越。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三步走”的总目标,为未来中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了一个蓝图,擘划了一个总纲领,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航程。这个“三步走”战略,与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三步走”是一脉相承、融为一体、完全一致的。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的转换,我国国家治理面临着许多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发展。这次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着眼于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明确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支起了“四梁八柱”,擘划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部署了13个坚持和完善的重点任务,致力于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大制度优势,实现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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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延续现代国家建设的思维方式,遵循现代国家建设的基本框架—— 从国家建设规律看国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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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