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饶红斌报道: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毓军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刘复兴、肖彬,秘书长冯春出席会议。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列席会议。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应到组成人员35名,实到32名,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冯春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济民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方全宣读提请人事任免议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熊征宇宣读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王远鹤、魏朝东作为拟任命人选作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胡毓军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复兴作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公众安全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郑耀英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咸嘉临港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并对相关情况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金融支持“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调研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列入本级预算的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将咸宁市咸嘉临港新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丁小强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王远鹤同志为咸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毓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在代理市长王远鹤的领誓下,全体新任命人员面对宪法进行庄严宣誓。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警示片——《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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