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12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远鹤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魏朝东为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熊亚平的咸宁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郑俊华的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胡建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漆胜保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忠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方兆淼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刘汉松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王义松同志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忠柳同志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方兆淼同志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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