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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若不达标 咸宁市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6-09-01 10:28

  今年以来,咸宁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近日,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到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开展专题调研。他说,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标本兼治,把空气质量的人为影响因素降到最低,今年PM10的浓度必须达到省定标准78μg/m3以下,争取达到75μg/m3,如果年底达不到省定目标,市政府将严格按照有要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丁小强市长现场查看了咸宁市区4个空气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不仅听取了咸宁市环保局的工作汇报,还听取了咸宁市财政、环保、住建、规划、城投公司、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咸安区政府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丁小强承诺,对需要市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比如空气自动站建设、渣土消纳场、禁鞭和黄标车淘汰,市政府将在政策和财力上全力给予支持。

  丁小强指出,防治大气污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民生大事,是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必然要求,是一项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战略意义。

  丁小强强调,改善环境质量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不能依靠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不惜一切代价,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需要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有效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据悉,目前咸宁市已向市直有关部门印发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战工作方案,这是咸宁自去年全面开展“三禁三治”工作以来,又一次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主要目标的环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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