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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各地集中采访报道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6-09-08 11:15

  各县(市、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嘉新城管委会:

  为全面深入报道全市各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新举措、新进展、新问题、新动态,促进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深入开展,扬先促后,整体推进,营造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良好氛围。按照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新闻采访团,定于8月30日始深入各地实地全面采访报道。采访报道以问题为导向,既宣传正面典型,也曝光不力行为,望各地认真组织做好采访报道相关工作。

  附: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集中采访工作方案

  咸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集中采访工作方案

  一、新闻单位:

  (一)市级媒体:咸宁日报、咸宁广播电视台、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咸宁周刊

  (二)特邀省媒:湖北日报驻咸记者站、湖北广播电台驻咸记者站、楚天都市报驻咸记者站

  二、采访分组:

  分两个组,第一组赴北三县: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高新区;第二组赴南三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

  每组市环保局1名工作人员,3名记者(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其他媒体各一名记者),1台采访车。

  三、时间及报道安排:

  采访时共为3天,8月30日开始,9月1日结束。

  8月31日,媒体开设专栏,开始集中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次报道一个县(市、区)的工作,分7天播完。

  四、采访对象:

  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国土、住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当地村民等

  五、采访内容:

  (一)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的组织部署、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效果。

  (二)深入部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现场,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采访。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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