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饶红斌、通讯员关明明报道:今年新年上班第一天,市委召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通报曝光8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赤壁市林业局7名党委成员同时被追责,引发广泛关注。
这是全市不断优化政治生态的一个缩影。
我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专题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2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排名靠后的15名领导干部进行专题约谈。
我市强化一案双查,严肃追究142名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1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督责任,与此同时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狠抓“四风”整治,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和“三个专项治理”,组织开展10批66次明察暗访,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1个,处理300人。
我市盯紧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健全市委委员及县市区、市直单位“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三谈两述”、质询、函询、约谈制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083件(次)、立案1098件、结案1004件、党纪政纪处分1011人,同比分别增长56.6%、43.3%、56.1%、55.8%。
自2015年以来,我市注重把强化问责的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先后下发多期问责通报,追究157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2016年,我市将通过巡查,着力发现并纠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从严从实抓好“主体责任问责年”落实。
2016年,市委抓主体责任更加严厉。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市委就召开主体责任落实会,会上除了通报8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外,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还作了表态发言,市委书记与各县(市、区)委书记签订2016年落实主体责任责任状等。
据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选择在节后第一天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主要目的是在收心提神中唱响遵守纪律规矩、遵循发展规律的发展强音,千万不可放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可放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进共建共享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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