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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