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庞咏、吴梅芳
主办单位:市卫计委
会办单位: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提案内容
咸宁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42.55万,占总人口数的14.2%,空巢老人达19.87万,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46.7%。全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但全市养老机构93家,养老床位11967张,养老条件有限,就医不方便。
建议: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在市、县医院设置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加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以县级医院的标准扶持乡镇卫生院;加强“医养融合”队伍建设。
办理情况
咸宁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对发展养老服务业及开展医养融合试点制定了纲领性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加大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大力倡导发展“医养融合”的养老服务;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成立了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促进会,设立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基金缓解部分特困老人沉重医疗费用的问题。
同时,我市对符合条件的托管养老机构给予医保定点,对已定点医保托管养老机构医保报销政策给予倾斜,要求社会养老机构内医护人员职称评定与公办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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