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饶浩瑶
主办单位:市旅游委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提案内容
近年来,咸宁市乡村旅游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整体规划缺失,大多数乡村旅游景点开发无规划,管理无章程;乡村旅游产品粗糙,经营粗放;基础设施薄弱,景点道路、游览、安全、餐饮、卫生等设施不完善;市场宣传、营销滞缓;乡村旅游景点开发与美丽村湾建设、精准扶贫等脱节。
建议:全面规划,整合资源;系统开发,突出特色;设施改造,提档升级;加强宣传,拓宽市场;政府主导,统筹发展,引导我市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办理情况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建设经济强市的决定》,对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市财政局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的经费倾斜力度。2016年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旅游整体促销、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标准化建设等。
同时,我市实施旅游金融产品创新工程。发展多层次金融服务市场,多家文化产业、企业成功挂牌。推进“湖北省农家乐精准扶贫创业项目”,实施补贴激励;大力实施城市提质工程,推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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