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标准与方法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通城、崇阳、通山、赤壁、嘉鱼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进行统计及排序。
二、评价指标
咸宁市城区4个国控监测点位以及咸安、通城、崇阳、通山、赤壁、嘉鱼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项。
三、评价结果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10月,咸宁市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6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8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47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6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7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2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6天,良12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率为90.3%。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3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4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8天。
(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通山县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7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3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0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9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17天,良11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93.3%;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4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7天。
2、崇阳县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4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9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0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8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5μg/m3;有效监测天数28天,其中优13天,良15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2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6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8天。
3、赤壁市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9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9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8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21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6μg/m3;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16天,良15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2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6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7天。
4、通城县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1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1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9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8μg/m3;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优15天,良15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8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4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4天。
5、嘉鱼县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6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2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47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9μg/m3;有效监测天数28天,其中优11天,良15天,轻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92.9%。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有11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有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有5天。
6、咸安区10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为8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为22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为53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mg/m3,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为115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1μg/m3;有效监测天数29天,其中优12天,良14天,轻度污染3天,优良率为89.7%。空气质量级别低于优的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12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2天。
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1、咸宁城区4个国控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森林公园、长江产业园、咸安区政府、市发改委。
咸宁市2017年10月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咸安区政府 |
0.10 |
0.50 |
0.66 |
0.45 |
0.88 |
0.89 |
3.48 |
市发改委 |
0.08 |
0.52 |
0.69 |
0.42 |
0.93 |
0.91 |
3.55 |
长江产业园 |
0.13 |
0.30 |
0.67 |
0.35 |
0.94 |
0.91 |
3.30 |
森林公园 |
0.08 |
0.32 |
0.59 |
0.38 |
0.93 |
0.89 |
3.19 |
咸宁城区 |
0.08 |
0.32 |
0.69 |
0.35 |
1.12 |
1.00 |
3.56 |
2、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咸安6个非国控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6个基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通山、崇阳、赤壁、嘉鱼、咸安、通城。
咸宁市2017年10月非国控点位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点位名称 |
SO2单项质量指数 |
NO2单项质量指数 |
PM10单项质量指数 |
CO单项质量指数 |
O3单项质量指数 |
PM2.5单项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
通城县 |
0.18 |
0.38 |
0.61 |
0.28 |
0.74 |
0.80 |
2.99 |
崇阳县 |
0.07 |
0.48 |
0.71 |
0.30 |
0.8 |
0.71 |
3.07 |
通山县 |
0.12 |
0.32 |
0.61 |
0.28 |
0.81 |
0.83 |
2.97 |
赤壁市 |
0.15 |
0.48 |
0.69 |
0.20 |
0.76 |
0.74 |
3.02 |
嘉鱼县 |
0.10 |
0.55 |
0.67 |
0.30 |
0.89 |
1.11 |
3.62 |
咸安区 |
0.13 |
0.55 |
0.76 |
0.30 |
0.72 |
1.17 |
3.63 |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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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咸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