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民法院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小康咸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2·4”宪法日举行向宪法宣誓活动,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倪贵武庄重领誓。
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倪贵武深入通山县洪港镇杨林村调研精准扶贫,走访慰问贫困户。
市中院公开审理行政征收一案,市政府副市长吴刚代表市政府参加诉讼,市中院副院长熊震担任审判长,我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渐成常态,出庭应诉率创历史新高。
市中院首例采用网络直播庭审活动。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出庭支持公诉,市中院副院长甘正良担任审判长。
市中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融执行指挥管理、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网上司法拍卖、案件查控四大平台为一体,实现科技联网、执行联动。
市中院组织干警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
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公平正义
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32967件,审结、执结案件28253件,结案率85.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220件,审结、执结案件2737件,结案率85%。
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44件,审结2436件,其中上级交办专案3件,市中院刑一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张某某、何某某等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2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87件,审结了任立平、任北海等一批涉黑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赌博等犯罪案件61件,为被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69万元。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方保安、黎时亮、廖建鸣等职务犯罪案件63件。严格执行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领域的人权保障。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31件。
努力化解民事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417件,审结16699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导规范各类民事行为,审结买卖、运输、承揽、借贷、保险合同纠纷5765件。履行司法裁判对修复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事案件3675件。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损害健康权、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1944件。健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完善诉调对接、“三调联动”,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5.87%。
强力推进行政审判。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92件,审结1023件。其中审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同比增长51.5%。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93件,裁定准予执行452件。咸安区法院加大涉环卫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为咸宁市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提供法律保障。注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原告撤诉达30.33%。
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以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契机,扎实开展“霹雳——2017”“飓风”“破冰”等专项执行活动。受理执行案件9614件,执结8095件,执行标的额25.3亿元。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积极推动被执行资产网上拍卖,成功竞拍标的物39件,其中市中院通过淘宝网拍卖一宗土地及房产,以3.3亿余元成交。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市中院等34家市直单位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出台27项惩戒措施,让失信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4240人,限制出境76人,司法拘留 232人,追究刑事责任 37人。嘉鱼法院拍摄微电影《决不放过你》,真实再现了执行干警工作艰辛。
服务发展大局 优化司法环境
增强服务发展意识。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打“三堵五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依法惩治妨碍发展的犯罪行为。赤壁、通山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坚持实施“干警联企”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化解企业风险。派出专班常驻通山县洪港镇杨林村,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提升服务发展实效。加强对创新发展的法律保护,审结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24件。注重调解劳动争议,在审结的532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有241件。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三农”案件48件。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审理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纠纷案件48件。崇阳县法院审理该县综合制材厂破产案,积极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当地群众肯定。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涉企案件快审、快执,慎用、少用强制措施。关注美丽中国建设,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案件49件。关注市场风险防控,依法化解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涉法涉诉问题。关注金融安全,强化金融债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结金融借贷、储蓄存款、担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437件。
践行司法为民 深化司法公开
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健全“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着力打造“智慧法院”,改建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实现网络化、一体化服务。为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67.9万余元;向76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0万元;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6亿元。赤壁法院启用车载巡回法庭,将法庭搬到村舍农家,为当地104岁高龄老人调解了土地确权纠纷。
履行综合治理职能。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到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23场次,3万余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通山法院在通山一中设立模拟法庭,进行现场模拟教育。通城、崇阳法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加大教育感化挽救力度,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组织世界环境日、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34次,在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
提升司法公开效能。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推动庭审网络直播,以科技手段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公开司法信息,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4390余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7385份、视频直播庭审67次。与《香城都市报》联办《向执行难宣战》专刊,与《特别关注·平安湖北》杂志联办介绍法院工作专刊,赠送全市“两代表一委员”,两级法院在报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650余篇,受到广泛好评。
推进司法改革 提升案件质效
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落实。进一步落实常态化法官遴选制度,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今年遴选9名员额法官,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员额法官230名。坚持按照司改的人员比例要求,落实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选任定岗工作。
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显著。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办案主体的司法权力清单,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从制度上强化员额法官和合议庭的办案主体责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庭调查、庭前会议和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两级法院院庭长参与审理案件18785件,占审结案件数的66.49%,同比上升4.49%。
审判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强化合议庭、独任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全市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占结案总数90%以上。按照“立案环节难易分类、审理环节繁简分流、执行环节快执快结”方法分流案件,力争“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推行法官业绩评价机制,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市中院在全省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位居全省前列。
审判团队改革有序推进。鼓励基层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5个基层法院组建了新的审判团队,一线审判力量得到充实。实行书记员集中统一管理、排期开庭。通城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8个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之一。
强化从严治院 树立良好形象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向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学习邹碧华、方金刚等同志先进事迹,争做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做到学到深处、谋在实处、干在前列。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印发廉政手册、讲授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专项活动,批评教育14人、约谈函询37人、诫勉谈话1人、给予纪律处分10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选送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的培训310人次,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民法总则》等新法律法规,举办裁判文书写作、执行业务、速录技术等专题讲座,开展办案之星、庭审质量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干警司法能力显著提升。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两级法院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新建法庭及科技法庭3个,市中院建成并启用执行指挥中心,融执行指挥、流程管理、网上拍卖、信息查控四大平台为一体。
坚持党的领导 自觉接受监督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汇报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院、庭长和审委会的监督职责,推动从“人盯人”“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流程化、信息化的宏观管理转变。加强对涉诉信访、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及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案件1377件。加强审判监督,共审结再审案件33件,其中改判11件。
认真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年度工作报告、执行专项报告等,全面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代表议案2件、委员提案4件。
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15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见证案件执行4922件。
2018年工作思路
迈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忠诚担当上有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扬司法民主,推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在平安创建上有新作为。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及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建立对黑恶势力、偷拐骗抢、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专项打击和防范机制。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犯罪活动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在履职尽责上有新作为。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咸宁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的发展目标,积极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在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服务民生上有新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促进改善民生。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咸宁市绿色崛起。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惩治力度。切实维护现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作为。继续推进繁简分流、诉调对接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惩处力度。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咸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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