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守承诺,关爱一生,泰康再次出发,让每一句承诺都如约践行,每一次服务都贴心到位。让保险更安心、更便捷、更实惠,这不仅是泰康的发展愿景,更是对每一位客户的郑重承诺。
为客户寻找赔付的理由
理赔款2万变8万
被保险人裴先生,广西合浦人,于2013年1月投保泰康人寿金满仓,2015年11月14日在外地旅游期间,走在路上头晕摔倒,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12月,裴先生家属向泰康人寿提交材料申请理赔,申请材料上注明“疾病死亡”,住院病历显示:是因为头晕摔倒抢救无效死亡。公司接到资料后,立刻委托异地核实相关情况。经了解,在裴先生在抢救过程中,医院方根据当时参与救治的旁人描述是头晕倒地,但是死亡的原因是重度颅脑损伤。
根据被保险人生前投保的金满仓这份险种,疾病身故的赔付标准是基本保额2万,意外身故是基本保额的4倍。在整个核查事故的过程中,理赔人员发现,虽然被保险人是先头晕摔倒,但是致死的原因是颅脑的外伤,应该按照“意外”来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家属申请“疾病身故”,但不能因为家属的认识偏差而让客户的权益受损。理赔人主动告知了客户理赔权益,并及时将理赔款送到家属手中,相较于“疾病身故”多赔付了3倍。
主动为烫伤客户寻找赔付的理由
2016年6月21日,本应该是个高兴的日子,听说女儿今天要回来吃饭,作为父母的异常高兴,朱女士为女儿煲了一锅汤,谁知煲汤时发现锅底有点滴水,拿起来一看,锅底破裂,被保险人朱女士被滚烫的汤水浇灌在双腿之上,当即起大小不一的水泡,异常疼痛,随即就诊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7中心医院烧伤科,诊断为深Ⅱ度烧伤,烧伤面积高达22%。
接到报案后,分公司随即安排理赔人员前往慰问探视服务,并向客户和医生了解病情和治疗过程。朱女士投保康逸人生保险计划,涵盖重大疾病和轻症保险责任,保额10万元。但客户的烧伤程度深Ⅱ度,且面积高达22%,当时客户面临创面严重感染问题。理赔人员再次前往医院与就诊医生沟通,医生表明该客户年龄较大预期效果不佳,且有感染,后续仍需长时间治疗。本着人性化服务理念,公司下发理赔结论,协议赔付轻症责任2.1万元。
做温暖的理赔人,尽善良调查人的职责,坚持把客户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护每一位客户的权益,用实际行动为客户寻找赔付的理由,让客户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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