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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咸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回眸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1-13 11:14

核心阅读

2020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省法院指导下,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积极为咸宁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1773件;审结、执结案件38003件。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4738件,审结、执结案件4578件。

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市法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服务复工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法院率先在全省出台服务复工复产10条意见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0条措施,将司法服务举措覆盖全市243家企业。先后联合市工商联、市律协召开复工达产司法保障座谈会、“送法进商会”等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编印《关于涉疫诉讼案件的裁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涉疫纠纷预警机制,妥善化解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履行、债务偿还、租金交付等纠纷案件。审慎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开辟复工复产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渡难关。

护航营商环境。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办理知识产权案件341件。加大破产审判力度,推动出台《咸宁市企业破产司法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等5项制度,报请市政府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500万元,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行政纠纷,助推诚信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77件,审结66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4.1%。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助力生态保护。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惩处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犯罪行为,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犯罪案件90件,打击罪犯156人。支持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两级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团队,环境资源审判业务水平显著提升。坚持环境资源一审案件7人合议庭审判机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资源修复。

推进平安咸宁建设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服务疫情防控,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刑事案件3694件,审结3390件,判处罪犯3900人。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严惩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犯罪,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64件,涉枪、涉暴、涉黄、涉毒、涉赌犯罪案件388件,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市法院被市禁毒委员会评为2019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依法保障公共安全,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872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5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7件,电信诈骗、传销案件9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各类犯罪行为,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帮教机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刑事诉讼“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刑事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规范减刑、假释,依法裁定减刑假释案件470件。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聚力“案件清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刑事案件59件433人,全部审结;受理涉黑涉恶二审刑事案件25件241人,审结24件221人,结案率96%。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35人,重刑率31.17%,其中涉黑案重刑率38.74%。始终坚持依法推进专项斗争,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不予认定涉恶案件1件,不予认定涉黑涉恶犯罪12人。聚力“黑财清底”。全市法院应执行生效涉黑、涉恶被告人财产刑金额14.88亿元,已执行到位14.64亿元,执行到位率98.39%。聚力“行业清源”。发出司法建议函34件,发现和移送线索180余条,推进专项斗争与社会治理一体落实。

严惩涉疫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理涉疫一审刑事案件9件12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咸宁法院1个案例入选;省法院发布的4个涉疫典型案例中,咸宁法院3个案例入选。崇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正安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邀请,作涉疫案件审判经验交流。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民生。受理民事案件22951件,审结20571件。依法审结涉及住房、就业、消费者权益、医疗、教育等民生案件2461件,保护当事人生存发展权利。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审执结案件627件,标的额3300余万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市法院对口帮扶的13个村5644人全部脱贫摘帽;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116件;审结扶贫领域小官贪腐案件4件,判处有期徒刑6人。积极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50件,平等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465.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25.17万元。

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129件,调解撤诉1578件,调撤率50.43%。继续推行圆桌审判,为离婚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明书。加强与市妇联合作,充分依托市人民调解中心家调委和“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加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力度。贯彻落实《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加强孤寡老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健全法院、妇联、基层政府联合化解纠纷机制。专题调研我市农民工离婚高发问题,市法院《农民工付出的幸福代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研究》在《楚天审判》刊发。

强化执行攻坚。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481件,执结12434件,结案率92.23%;执行到位款29.18亿元,已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标的到位率全省排名第5位。健全完善与公安、保险、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信运营商等单位执行联动机制,司法拘留202人,打击拒执犯罪69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793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7593人。推行 “一案一账户” ,全省法院“一案一账户”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在咸宁召开。加大网络查控力度,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开展涉民营企业、涉执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执行。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全力推进多元解纷。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统筹、部门配合,推动高标准建成七个人民调解中心,形成了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的“咸宁模式”,并在全省推广。市人民调解中心接待咨询群众3455人次,受理案件2029件,调解成功1531件,咸安法院收案数同比下降11.07%。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咸宁多元解纷工作作出批示,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获评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十大创新案例。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赤壁法院实施 “一庭一品”计划,在推进茶产业发展、西凉湖禁捕退捕工作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通山法院参与“三治两无” 示范村建设,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诉前。崇阳、通城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以“车载法庭”“背包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进行以案释法,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咸安法院借助区人民调解中心平台,探索开展 “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深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机制,助推基层治理。

认真做好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净化校园风气等为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举行宪法宣誓7批次513人次。广泛宣传《民法典》,先后8批次对法院干警、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委员、企业家等进行《民法典》培训。充分运用信息科技,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和本地在线平台,公开直播审理涉黑涉恶、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主题,在多家权威媒体和学习强国平台发表报道145篇,讲好咸宁法院故事,传播咸宁法院好声音。市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强化院庭长对员额法官的办案监督。落实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规范法官联席会、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两级法院院庭长审结各类案件23264件,占全市法院审结案件数的55.69%。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5471件,陪审质量明显提升。推进阳光司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37136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15687件、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975场次。

推进诉讼机制改革。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分流标准、程序,推进调解前置,强化诉调对接,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6.62%。优化审判团队建设,市法院和6个基层法院均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实行简案快办。招录雇员制书记员76人,充实到一线办案团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市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监督制约,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670件,其中速裁程序356件。认真落实《律师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全市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66份,着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对接江西法院援建,并与中国邮政咸宁分公司签订集约送达战略合作协议,“收转发E中心”、集约电子送达等平台上线运行。推广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网上立案937件,跨域立案348件,电子送达4729件次,网上缴费5980件次。推进诉讼服务集约管理,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便民利民服务。建成电子档案系统,卷宗流转、阅卷等均可线上操作。在人民调解中心建成集仲裁开庭、法院内网开庭、互联网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应用于一体的“调解审判多功能法庭”。市法院司法行政处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市委 “六大”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首个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要工作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努力建设讲政治的政法机关。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涉诉涉法信访、舆情处置等有关问题。认真接受市委巡察,对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28项。

选优配强班子队伍。通过实施“五个一批” 工程,强化两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2020年调整充实两级法院班子成员,调整后中院班子有2名80后,基层法院产生70后、80后院长各1人。市法院提拔重用7名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积极推进10名中层正职交流轮岗。全面推行年轻干警导师制培养机制,两级法院选聘38名高级法官担任导师,一对一培养38名优秀年轻干警;市法院下派3名年轻干警到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基层法院6名干警上挂市法院跟班学习。突出一线、基层导向,市法院年轻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入额。通山法院安排优秀年轻干警到基层法庭担任庭长,促进人才在一线成长。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一岗双责”。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市法院主要负责人为全市干警讲授廉政党课。开展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增强干警纪法意识。聚焦审判、执行、司法辅助等重点人员和审判权运行、内部管理等重点环节,强化廉政监督,健全完善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约谈、走访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

2021年工作安排

一是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有新高度。

二是着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贡献。

三是着力在服务市域治理上有新作为。

四是着力在深化司法改革上有新突破。

五是着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新担当。

六是着力在代表委员联络上有新举措。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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