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1341”工作思路,全力护航咸宁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9321件,结案49930件,同比分别上升7.95%、10.83%。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809件,结案4823件,同比分别上升8.32%、19.80%。
一、在高水平平安建设上彰显司法担当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忠实履行“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责使命,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维护社会安全。审结刑事案件2672件,判处罪犯3375人。深入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95件315人。大力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判处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罪犯266人。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审结月亮湾老年公寓非法集资案,全心全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
深化扫黑除恶。加大黑财追缴和执行力度,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3亿元,执行到位率95.41%,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巩固整治“肉霸”“砂霸”“村霸”等成果,发出相关司法建议15份,助推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教育等八大行业领域整治。
加强人权保障。落实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判,对43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力促早日回归社会。通城法院少年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司法作为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司法审判深度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民商事案件28138件。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5条举措。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编发正反面典型案例9个。联合工商联举办“送法进商会”活动,搭建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
依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95件,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79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38%,同比上升5.71个百分点。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18件。会同江西九江中院、湖南岳阳中院等六个单位签署《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携手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在嘉鱼、通城、崇阳等地经济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3个。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咸宁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0个。市中院获评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
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审结破产案件15件,重整成功企业4家,助力危困企业重整新生,市中院成功盘活烂尾7年的财贸新都汇项目。推动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通过“破产审判——府院联动一体化平台”召开债权人线上会议28次,高效推进案件办理进程。
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精准服务咸宁大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审结涉医药、医疗、疗养、食品、旅游等案件88件,助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调联动,深化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环境污染纠纷35件。
三、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上增添司法温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高质量司法保障高品质生活。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积极应对疫情对房地产领域的冲击,妥善化解因迟延交房、办证、给付租金等引发的纠纷2012件,引导业主和开发商共渡难关。全力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帮助追回“血汗钱”1706.13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4.05万元,为10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324.74万元。积极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全市法院安排667名干警下沉到社区、高速路口等开展服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助力家庭文明建设。妥善化解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4693件,调撤率达58.32%,发出家庭教育令5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份,筑牢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屏障。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法院49名干警受聘5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润校园”等活动21场。市中院民二庭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强化诉讼便民服务。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制定出台一站式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示范法院创建方案及标准指引等文件。打造“法院+邮政”智慧集约送达咸宁蓝本,实现文书寄递快捷、规范、精准、无误。健全调解前置机制,两级法院向全市8个人民调解中心委派、委托调解案件8456件,调解成功率42.61%,同比上升10.32个百分点。咸宁法院一站式建设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保障胜诉权益兑现。执结案件16646件,执行到位金额30.15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8.2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常态化开展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754人次,限制高消费6890人次,司法拘留109人,移送追究拒执犯罪28人。
四、在助力高效能治理上创新司法举措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优化法庭布局体系。35个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主阵地更加优化。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增设巡回审判点35个,在45个村、12个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57个,在9个重点企业、5个工业园区和8个旅游景区设立诉讼服务站22个,有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人民法庭文化装饰素材库,打造“党建+法治+清廉+特色”人民法庭文化品牌。
参与服务共同缔造。全市法院组织506名干警参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实践活动,协调解决问题366个。举办 “屋场会”“法治夜学”49场,开展巡回审判168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定期通报辖区“万人成讼率”情况。
完善法庭工作机制。推行直接立案机制,人民法庭普遍设立诉讼服务窗口,直接立案诉讼案件4382件,当场扫码交费5961笔。建立类案快审机制,5家基层法院的8个城区法庭转型为家事、道交等专业化法庭,促进审判工作专业化、高效化。完善精准考核机制,出台《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加强资源力量下沉。举办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示范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配齐人民法庭工作团队,优化人民法庭队伍结构,全市80后人民法庭庭长占比31.43%,35岁以下人民法庭干警占比50%,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民法庭干警占比82.23%。率先在全省普遍建成集视频会议、培训交流、在线调解、互联网开庭等功能于一体的人民法庭多功能室,开展线上庭审、线上调解984场次。探索建设“乡村e法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的全天候服务。
五、在推进高标准改革上贡献司法智慧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审判权制约监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均衡结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的管理办法》,坚持每季度召开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形成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有效扭转全年办案“前松后紧”现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制定出台《关于二审民事案件适用独任审理的管理办法》,促进有限审判资源最大化利用。定期通报审判执行人员季度结案指标,法官人均结案210.7件,同比上升13.8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6.85天,同比缩短5.85天。
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法院案件质效评估的管理办法》,通过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等14项重点指标,对各基层法院办案质效进行“整体画像”,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强化院庭长示范引领和监督管理,带头并参与办案35126件,占结案总数的70.35%。出台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审判业绩考核办法,让业绩考评助推司法办案质效提升。
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96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大力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充分发挥“无袍法官”的“民间智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05件。
六、在锻造高素质队伍上突出司法铸魂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凝心聚力、育人铸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首个议题”学习制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主题教育,夯实队伍忠诚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同步”原则处置舆情21起,全力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讲好咸宁法院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351条。
从严管党治警。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一案双查”的办法》《关于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访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出台清廉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清廉法院”创建。
涵养法院文化。制定出台《关于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打造“法润桂乡”特色文化品牌。举办“法润桂乡悦读汇”5期,编排原创情景剧、歌舞作品2部。加强与市图书馆战略合作,共建“法治书苑”,推行“阅读e书签”,打造全市法院系统数字“阅读驿站”。探索创办《咸宁法院工作参考》,构筑全市法官共同精神家园。市中院荣获省法院举办的“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诗歌朗诵大赛一等奖。全市法院4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1份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3篇论文在全省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牢记“三个务必”,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推进政治建设再加强。
二是进一步展现担当作为,推进服务大局再发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审判质效再提升。
四是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司法为民再加速。
五是进一步锻造过硬队伍,推进管党治警再深入。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文锋)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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