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名医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专题报道 >> 2024专题 >> 2024国家安全教育日 >> 评论解读 >> 正文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点请牢记!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24-04-16 09:20

今天是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2015年7月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随着中国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

错综复杂的安全威胁

时刻考验着我们

许多没有硝烟的战争已经打响

近年来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

针对我国的间谍活动不断增多

我国面临的安全风险呈现累积叠加态势

“打工仔成窃密工具被判10年”

“大学生为境外间谍收集情报”

从近年来被媒体披露的典型案例看

许多间谍活动

往往就在我们身边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个人能做些什么?

上网时

注意信息安全保护

除了涉密计算机

不能接入互联网外

更要注意个人家庭计算机和邮箱安全

在单位工作时

应做好保密工作

对外交往中

不随便透露未公开的数据资料

与境外人员打交道的市民

更需注意妥善保管

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秘密事项的记录本等

维护国家安全,举报请拨

12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公民不能以一己私利危害国家安全

要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配合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

个体利益受到威胁时可向国家寻求保护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引导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履行国家安全使命

让国家安全这个抽象概念

转变为每个人

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具象化事件

筑牢安全防线

共护祖国安澜

新华社现场云 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


编辑:但堂丹

上一篇: 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离你有多远?
下一篇: 湖北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凝聚磅礴力量 筑牢安全屏障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