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4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标准品牌引领推进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商务局通报了商贸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了旅游业消费维权情况。
据了解,2021年,我市组织评定了2020年度放心消费示范点60家,其中32家获评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市消委获“2020-2021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咸宁被省巿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工作试点城市;评定温泉食园美食城等89家商户为2020-2021年度咸宁市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等48家商户为2021年度咸宁市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点、评定咸宁购物公园等2个街区为2021年度咸宁市文明诚信经营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区;12315平台依托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诉求36013件,通过12345市长热线接收转办件651件,共36664件。处理夜间录音电话7029个,接待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1023人次,通过湖北大数据平台统计消费者维权办结率99.24%,办结率居全省第一。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实施办法》 特点、遇到纠纷时如何维权及我市消费投诉热点等问题答记者问。
编辑:金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