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名医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其他专题 >> 放心消费在咸宁 >> 正文

咸宁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来源: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时间:2022-03-16 08:35

今天(3月14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解读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标准品牌引领推进高质量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商务局通报了商贸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了旅游业消费维权情况。

据了解,2021年,我市组织评定了2020年度放心消费示范点60家,其中32家获评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市消委获“2020-2021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咸宁被省巿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工作试点城市;评定温泉食园美食城等89家商户为2020-2021年度咸宁市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等48家商户为2021年度咸宁市放心舒心消费创建示范点、评定咸宁购物公园等2个街区为2021年度咸宁市文明诚信经营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街区;12315平台依托全国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诉求36013件,通过12345市长热线接收转办件651件,共36664件。处理夜间录音电话7029个,接待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1023人次,通过湖北大数据平台统计消费者维权办结率99.24%,办结率居全省第一。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实施办法》 特点、遇到纠纷时如何维权及我市消费投诉热点等问题答记者问。


编辑:金娓

上一篇: 共促消费公平 网购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怎么办
下一篇: 办结率100% 我市通报商贸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