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 杜邹诗涵 丁琼:执业药师作为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合法合规用药的把关人,对于保障消费用药安全起着关键作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仅扰乱了医药行业的正常发展,也为公众安全用药埋下了安全隐患。10月25日,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召开了执业药师“挂证”整治暨药学服务培训会,力求破除“影子药师”难题。
会议上通报了近期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药械化股工作人员就执业药师注册、变更、延续、注销手续,执业药师职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方药销售、处方笺保存等角度进行解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作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各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配备执业药师,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积极开展自查主动整改,支持从业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壮大执业药师队伍;二是强化执业药师履职能力。各药店执业药师要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学习水平,善用理论知识服务群众,清楚自身职责,认真履职,凡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整改或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是加强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执业药师“挂证”清查,对于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持证人信息上报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3年内不予注册,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截至目前,已对68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管,责令整改20家,立案3起,22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执业药师配备承诺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药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持续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编辑: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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