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要同时受到国家法律和党纪政务的双重处分。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联合案件审理室,给该县总工会党组班子上门“释纪释法”。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纪法宣讲与严格纪律执行结合,深入做好结合文章,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筑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防线。
针对性、实效性是提升纪法教育的关键之处。该县纪委监委精心制作宣讲“菜单”,成立由班子成员、室部组骨干等组成的纪法教育宣讲团,各乡镇、村居和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点单”,由委宣传部统一“派单”,宣讲团成员“接单”后上门宣讲,为监督联系单位提供“量身定制”的宣讲服务。
“该名干部因醉驾行为受到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和法院判决,主管单位党组应对其处以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我们对法条的具体适用与处分决定上存在一些疑惑,纪委审理室干部以案释纪释法,彻底打消了我们的疑虑,也提升了处分决定的公信力。”该县总工会党组负责人表示。
为推动一线“纪法宣讲”与严格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该县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有机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用身边“活教材”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实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应。
同时,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把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久久为功,通过集体学习、党规党纪学习测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刻印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心上,推动形成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运用‘室组地’协作联动、一线‘纪法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通山县纪委监委 谢承威)
编辑:通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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