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晓明
投资约20 亿元的仿古小镇没几年工夫便商铺关门、游客寥寥,一部影视剧“催生”5 家风格类似的小镇,一个“旅游特色小镇”沦为“小吃一条街”……近年来,特色小镇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值得关注的问题,部分特色小镇建设名不副实,广受诟病。
去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出要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市县通过国有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的风险小镇,以及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通知》只是一个统领性文件,特色小镇考评项目与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样的特色小镇应该退出,还需要地方根据各自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近年来,不少省份在建立特色小镇退出机制上已有经验可循,大致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划档淘汰制。作为特色小镇的发源地浙江,在2017 年率先实行特色小镇淘汰机制。在机制设计上划分阶段,分为警告、降格和淘汰等不同类型。这种动态的分阶段考评与退出机制,给特色小镇的整改留出缓冲空间,避免了一刀切,也利于形成一种容错纠错的机制。令人欣慰的是,浙江有些小镇甚至主动退出,不戴“帽子”按照自己的节奏发展。这种主动退出的觉悟,对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诚为可贵。
第二类是积分淘汰制。在特色小镇的评选与考核上,河北省按照不同产业定位,分类设计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实行积分制,值得参考。依照方案,创建对象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退出创建名单,培育对象进度较快的纳入创建名单,加大特色小镇谋划储备力度,形成创建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可以说,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的积分制,能够对特色小镇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严管质量、严控数量
第三类是一票否决制。云南考核特色小镇建设,除了注重规划质量、投资主体、形象进度、取得成效这些常规要素外,还增设了一票否决制度。一票否决的项目包括触碰生态红线、通过政府违规举债来创建、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超过特色小镇总建筑面积30%等七种事项。去年云南清退的6 个特色小镇中,有2 个小镇就是因为触碰生态红线被除名的。
实质上,建立特色小镇的考评与退出机制,本身就是现代公共治理的应有之义。现代公共治理是一种全链条的动态管理,它摒弃“一次审批,终身受益”的传统管理模式,在调研追踪与不断反馈中重新评估标的物,从而确保事业推进的质量与效率。只有建立动态的考核机制,特色小镇才能源源不断地生出内在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特色小镇的本质是人的宜居宜业,关键是特色,因而注定用钱砸不出来,靠行政手段也造不出来。唯有久久为功的精耕细作,才能实现根深叶茂的发展。(本报综合)
编辑:che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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