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事迹材料
金兰,女、中共党员,46岁,现任马桥镇司法所所长兼马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身处基层,她立足本职、尽职尽责,维护群众利益。只要群众需要,她都会不厌其烦的化解一个个矛盾、平息一场场纠纷。几年来,她以其女性独有的细腻,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直接参与调解的各类纠纷达100多起,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心系稳定
在2013年上任马桥司法所所长兼任镇调委会调解员伊始,为了确保基础调解组织网络不留空白,她亲自上下协调,全面筹建调委会,健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调解组织建设网络体系。同时,她还针对性地强化了各调委会的纠纷排查、矛盾调处、考核评比、卷宗规范等制度,全镇上下紧紧围绕“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纠纷不激化”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
以实际行动说话,全力以赴维系一方稳定,一直是她坚持的办事准则。2014年6月,以常某、屈某等为代表的共29名原武汉鑫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叠水湾温泉)供货商以叠水湾温泉拖欠他们货款不给为由,到市、区二级政府上访,并鼓动100 多闲杂人围占公司。接到调处通知,金兰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她先想办法稳定在场人的情绪,在此过程中,她一度被团团围住,但她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仍然苦口婆心地向在场的人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人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在她的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由现叠水湾温泉的李总自行筹资,741100.30元的拖欠货款分毫不差的支付给了29名供货商,一场尖锐的矛盾甚至可能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被平息了。
情系百姓
金兰在担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3年中,深切体会到群众办事难。所以她总是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无论在什么时候,她都以百姓先,以农民利益为主。金兰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过程中,对涉及到一些弱势群体的矛盾纷,她始终坚持一管到底。2013年3月的一天,有位母亲领着女儿到镇调委会,要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弱智的女儿在两年的婚姻生活中,多次遭到丈夫的毒打。当着金兰的面,这位母亲一边哭,一边脱开女儿的衣服,只见其身上多处瘀伤,有几处伤口还在流血。看到这触目惊心的一幕,金兰立即联系这女孩的婆家村组干部,并和他们一起,找到其丈夫。依法严厉批评其丈夫后,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就子女的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了公平的处理意见。双方均同意,后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魅力无限
金兰清楚,干人民调解工作这一行,不比公安、法院那样有强制力,靠的是自身磨破嘴、跑断腿和扎实细致的思想工作。用金兰自己的话说:“干调解工作就像打仗一样,既要讲究战术,也要讲究战略”。 2015年3月,曾铺村民黄某怀疑村小超市的女老板娘镇某和自己的老公多年有染,就和自己的儿子一起,找其扯皮,双方发生口角,争斗中,双方均有人受伤住院。纠纷发生后,镇派出所和村调委会做了多次调查和调处工作,但双方当事人始终不愿妥协,纠纷调处陷入僵局甚至随时都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
后来,案件转到了金兰手上。不少人都劝金兰不要插手这件事免得到时候进得去出不来。但是金兰偏要啃下这块“硬骨头”,一定要把这个纠纷调处好。她先了解清楚纠纷的来龙去脉,发现纠纷的症结是当事人双方多年心里都憋了口气,互不相让,不愿接受调解。为此,她多次专程上门看望双方受伤的病人,并邀请了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出面共同做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疏导,帮助他们分析了各自的责任和调解不成的利弊关系,双方最终答应同意调解。尔后,她趁热打铁,召集所在村主要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多次共同协调赔偿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支付了医疗费用等。
无私奉献
2015年12月,马桥镇垅口村十组黄某的弟弟,带着两个侄儿来到金兰的办公室。黄某是弱智,妻子是精神病,生育了4个孩子,2个男孩,2个女孩,全家吃低保。本来这天他们叔侄是来镇里找书记,解决小侄儿看病没钱的问题的,走错门,来到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金兰一边详细的记载他们反映的情况,一边跟分管民政的领导联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最后,在他们出门时,她还从自己的荷包里,拿出400元钱,以解他们燃眉之急。像这样的事,金兰同志在工作中经常碰到,她始终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矛盾,力所能及的去帮助他人。
在3年的调解工作中,金兰的日历上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这个概念,调处纠纷不分白天晚上,常常为调处一起纠纷都顾不上吃饭,但每次调解完一起纠纷,她的内心又感到格外轻松与欣慰,因为她又为地方维稳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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