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通讯员 余茹报道:30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课程教学的通知:从2月3日起,全市中小学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在线课程教学。
从2月3日起,全市高中年级由市教育局组织开通“名师空中课堂”,依托咸宁市教育云平台和鄂南高中优质的教学资源,协调全市教学进度(已提供电子教材)。其中,高一、高二分两个层次开展线上教学,共享名校名师教学资源。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本平台或其他平台开展线上教学。
从2月10日起,市直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在线学习,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讲座、学法指导讲座和阅读作文教学指导等,不得讲授新课,待正式开学后统一按教材讲授新课。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线上学习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线上学习由市教育局依托咸宁教育云平台统一组织。严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线下教学、培训和集体活动。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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