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名医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专题报道 >> 其他专题 >> 放心消费在咸宁 >> 正文

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3-14 12:18

咸宁网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

一、年主题涵义

凝聚你我力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者需求也向个性化、多元化、品质化转变,消费维权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凝聚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以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最权威的评价者,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量源泉。消协组织通过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打造高效、便利消费者反映诉求和建议的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打通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沟通渠道,引导经营者倾听消费者诉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动力。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年主题依据

第一,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为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发挥消协维权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有利于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坚定制度自信。

第二,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更好消费品质的追求是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就是要解决消费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鼓励消费者参与消费监督,倒逼生产者、经营者以问题为导向,满足消费者需求,改善供给侧结构,保障安全、便利消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消法》要求和消协组织特点。《消法》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构建需要多方参与、协同配合。消协组织作为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基本形成了多方合作、协同共治的组织架构。在推进形成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过程中,消协组织能够更充分地发挥独特作用,将自身的职责、机制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维权效能的提升。

第四,凝聚你我力量,加强消费维权,符合消费发展趋势,有利于更好解决消费维权难题。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商品和服务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社会公众的消费观念、结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消费领域问题的复杂性、专业性不断增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对滞后,消费维权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这就决定了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不能单靠某一个部门或组织唱独角戏,而是要凝聚行政、司法、行业组织、专业人士、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力量,共同破解消费维权难题,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年主题目标

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维权合力。发挥消协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全面履行职责。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念。继续推进新《消法》的贯彻落实,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和消费政策制订,推动相关商品、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健全完善。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依法履行消协组织反映、查询、建议、披露曝光、监督检查、支持起诉及提起诉讼等各项职责,督促社会各方认真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聚焦消费难题,提升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消费调查等手段,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开展社会监督,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完善调查、测评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调查监督结果的宣传和使用,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并提供意见建议,提升消费监督成效。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适应消费转型升级新趋势,高质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重点引导更多消费教育资源向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和未成年人倾斜,不断提升各类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针对政策关注、民生热点、消费升级的商品和重要民生领域商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品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信息参考,推动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消协组织年主题重点工作安排

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开展年主题宣传,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二是着力加强理论研究,针对新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寻找新对策。积极参与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三是着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以提质量、强效果为目标,利用新技术、新载体,让消费教育以接地气的方式走近消费者,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消费者群体。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四是着力推进消费投诉便利化,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新形势,畅通在线投诉渠道,保障消费者随时随地便捷维权。五是着力推进消费者评测,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督促各地围绕问题、短板查原因、补漏洞,及时改进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六是着力加强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和舆情监测,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动态和着力方向,为相关机构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七是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中消协i维权APP平台建设,丰富功能,提升开放性、及时性,让消费者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中来。

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编辑:金娓

上一篇: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5网购消费警示
下一篇: 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宣传标语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